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学生党建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中共教育部党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以下简称《标准》),4月7日上午,学校在阳光校区行政楼112会议室举行学生党建工作专题学习会。校党委副书记刘在洲主持会议并讲话。校党委常委张文凯以及学工部、研工部负责人,各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参加了会议。
张文凯结合中央和省委精神,对《标准》涉及的组织领导、教育培养、发展党员、党员管理、作用发挥、条件保障等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作了详细解读,对《标准》中出现的一些新提法、新要求做了具体解释,对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做了简要分析,并就贯彻落实《标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畅谈了学习体会,学工部部长金艳等结合大学生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情况,分析了学生党员兼顾学业就业与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学生党员身份认同感、团员教育与党员教育的有效衔接等问题。
刘在洲强调,出台《标准》是全面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高校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学生党建突出问题的内在需要。他认为《标准》流程清晰,重点突出,操作性很强:一是强化领导,统一体制;二是重视队伍,注重培养;三是聚焦教育,强化思想引领;四是规范发展,强调质量;五是注重管理,保障权利;六是着眼于作用发挥,强调党员先进性。他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标准》精神,以《标准》为学生党建工作指南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力抓手,理顺学生党建工作的体制机制,推动学生党建工作责任和任务落实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