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科级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纺织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2年学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科级干部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理顺干部层级,加强梯队建设;
(二)增强岗位意识,明确职责使命;
(三)严格控制职数,提升工作效能;
(四)培养行家里手,保持相对稳定。
三、任职条件与资格
按《武汉纺织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办法(试行)》文件(附件1)要求执行。
四、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职数
(一)机关职能部门。管理岗位119个,其中科级管理岗位职数96个。
(二)直附属单位。管理岗位9个,其中科级管理岗位职数8个。
(三)二级院部。管理岗位67个,其中科级管理岗位职数38个。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不占管理岗位职数。
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职数详细情况见附件2。
五、工作步骤
本次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对符合科级干部任职条件的现管理岗位人员进行组织任命;二是针对组织任命后的空岗情况,采取组织选拔方式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一)公布方案和个人报名(6月9-10日)
1.公布方案。学校公布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提出工作要求。
2.个人报名。符合科级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科级管理岗位报名审批表》(附件3)现任七级、八级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填报,最多可报2个岗位,于6月10日下午16点前交党委组织部509办公室。个人意愿仅供学校党委讨论决策时参考。
(二)资格审查和聘期考核(6月10-14日)
1.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纪委综合室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人员名单,并反馈给各二级单位。
2.聘期考核。
(1)考核内容。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现实表现。
(2)考核方式。个人总结2018年至2021年以来,本人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本人履职尽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形成述职述廉报告(不满一个聘期的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进行任职以来的工作总结)。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以聘期述职述廉和聘期内年度考核相结合方式,对本单位所属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人员进行聘期考核。
(3)考核结果确定。聘期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其中被考核人员近4年年度考核结果有2次及以上为“优秀”且没有“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个人没有因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处分的,聘期考核为“优秀”等次,聘期考核优秀不设指标限制;年度考核结果有1次“基本称职”的,聘期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有2次以上“基本称职”或1次以上“不称职”的,聘期考核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其他为“称职”等次。
(4)公示和审批。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集体研究确定每名考核对象的考核结果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各单位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科级干部聘期考核登记表》(附件4)(登记表内要明确考核等次,提出考核对象的任职建议供学校党委讨论决策时参考),于6月14日中午12点前报党委组织部。聘期考核结果经党委组织部审核后作为本次科级干部选任的考察结果。
(三)组织任命(6月15-23日)
1.研究决定。党委组织部提出拟任人选,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
2.任前公示。对拟任职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3.履行任职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履行相关任职手续。
(四)组织选拔(6月24日-7月8日)
1.方案审核。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拟定本单位空岗选任方案于6月24日中午12点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空岗选任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协同制定选任方案于6月24日中午12点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2.公布空岗。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公布本单位科级空缺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党委学生工作部公布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空缺岗位、职数、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3.个人报名。符合科级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科级管理岗位报名审批表》(最多可报2个岗位)(附件3),经所在单位和申请岗位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本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需分别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6月27日中午12点前将报名表交至申请岗位单位。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汇总本单位空岗报名情况,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空岗报名情况,于6月27日下午16点前交党委组织部。
4.资格审查。6月28日下午16:00前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纪委综合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人员名单,并反馈给各二级单位。
5.开展选任。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根据科级干部任用条件,在规定的干部职数限额内,在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团委根据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任用条件,在规定的干部职数限额内,与各二级院部共同组织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集体研究提出各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6.组织考察。
(1)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制定本单位空岗考察对象考察方案,组建考察工作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按照科级干部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2)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本单位科级干部拟任人选名单,并形成书面综合报告(附考察工作小组意见、考察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报党委组织部。
(3)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的考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团委协同,会同各二级院部组织实施。
7.研究决定。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8.任前公示。对拟任职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9.履行任职手续。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履行相关任职手续。
10.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根据党委组织部要求和提供的模板梳理形成选任科级干部纪实材料,于7月10日前提交党委组织部备存。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选任的纪实材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整理和提交。
六、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由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重大问题报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涉及到教职工切身利益,是关系学校和谐稳定的大事。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选任工作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踊跃参与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将方案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职工,确保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知晓并积极参与。
(三)坚持标准,严格选任
学校严格科级干部选拔任用标准,如有报名人员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受到过党纪政纪处理处分的,将按规定取消资格。
八、其他事宜
本次科级干部选任有关年限计算截止到2022年8月31日。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