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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迎检工作的提示

作者:秦红    时间:2021-09-08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按照省委、省委教育工委工作部署,省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五巡回指导组将于近期对学校各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现就有关迎检工作提示如下:

一、梳理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材料。学校党委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在“七一”前后,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具体要求详见组织部网页《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照要求,于9月15日前梳理汇总好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方案和发言提纲备查。

二、梳理好专题党课教育相关材料。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和安排,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好双重组织生活,要带头在“七一”前给所在支部讲党课。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9月15日前梳理汇总好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讲授党课主题及提纲备查。支部书记根据党史学习教育安排,需在年底前给支部讲一次专题党课。

三、落实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要求。按照《关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和“七一”前后有关重点工作提示》通知要求,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至少领办1件实事;机关党员和干部(包括机关普通党员)要落实“四个一”结对要求,参加1次结对班级活动、走访1次结对宿舍、与结对学生开展1次深入交流、指导参加1次结对党支部组织生活;学院党委要积极组织“千名教师党员服务学生”活动,要求每名教师党员结对1名入党积极分子,结对1名困难学生;学工部牵头组织“千名学生党员志愿服务示范岗”、“五帮五促”等工作。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9月15日前总结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梳理汇总相关总结文字和图片材料备查。全体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提交更新后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清单。

 

 

党委组织部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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