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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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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教育重点工作提示(五)

作者:    时间:2019-11-11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督导组:

按照《关于在全省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注重开门抓教育的通知》(鄂教办发〔2019〕24号) 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批主题教育工作提示(十)》有关要求,结合主题教育重点工作提示(四),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上报动态调整补充后的问题清单。各二级单位将学习研讨中查摆的问题、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检视反思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上级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的问题和领办民生实事及时充实到问题清单中,动态调整补充“问题清单”,按照职责分工,分解到班子成员个人,并于11月14日下班前将完善后的问题清单报邮箱115946178@qq.com。

二、上报“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项目进展情况。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成员的“即知即改”问题需在主题教育结束前整改到位,请各二级单位于11月14日下班前报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项目进展情况至邮箱115946178@qq.com。

三、上报整改问题的进展情况。各二级单位对照动态调整补充的问题情况,形成整改清单,由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推动逐一整改,学校层面的问题整改,由校领导指导各职能部门推进落实;学院层面的问题,请校内督导组加强指导、督促落实。要重点解决好师生最急最忧最盼的紧迫问题,逐一销号进行管理。请各二级单位区分已经解决好的、正在解决的、一时难以解决的情况,一条一条列出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于11月14日下班前报送至115946178@qq.com。

四、提交专题党课讲稿。11月中旬前,在调研的基础上,校、院两级党委班子成员要讲好专题党课,并于11月14日下班前提交专题党课讲稿至115946178@qq.com。

此外,各二级单位要对照主题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和《学校主题教育工作进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要求,查漏补缺,进度没有跟上的工作,要加紧推进,相关材料尚未提交的,于11月14日一并提交。

附件:二级单位动态调整补充问题清单整改进展情况统计表


                             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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