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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关于2019 年上半年组织生活安排的指导意见

作者:    时间:2019-03-18     浏览: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为进一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加强基层组织政治和思想建设,增强基层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提升党员政治素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现就全校2019年上半年组织生活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和第二十六次全国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突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突出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党建工作全面过硬和质量提升,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一)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按照中央和教育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深化理论武装贯穿始终,把严肃党内生活贯穿始终,把领导干部带头贯穿始终,把强化问题导向贯穿始终,把浓厚政治氛围贯穿始终。围绕“不忘初心”开展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继承、坚守、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让师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教学科研、学习生活中显现出来,为学校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二)坚持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制度安排,是开展党内经常性教育的有效载体。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应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政治引领。“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要坚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理论学习要突出政治性,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要加强理论学习,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也可参考学校校园网每月定期发布的政治理论学习内容,统筹安排好本单位的其他政治理论学习。

2.落实“规定动作”。一般应以党支部为基本单元开展活动,也可根据活动主题,组织多个党支部联合开展活动,时间要做到相对固定。按照“每个支部动起来、每名党员不掉队”的要求,确保“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全覆盖。二级院(部)党委(党总支)和党员较多的党支部可采取“先统后分”方式,结合本单位的党员教师大会,先组织党员落实集中重温入党誓词、诵读党章、专题学习、讲党课等“规定动作”,再分到各党支部(党小组)开展交流讨论、主题实践和党员教育管理活动。

3.创新学习和活动方式。党支部可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体研讨、专题讲座、微党课与学习交流、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实地参观与竞赛活动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可采取实践、观摩等形式进行,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力求做到活动内容丰富,主题鲜明。

4.梳理凝练,对标争先。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指导所属各支部梳理总结近年来本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支委会履职情况、支部成员行使党员权利和履行党员义务情况,结合上级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领导干部联系教师党支部制度、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支部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各项具体工作,抓好“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和“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试点建设工作。继续按照学校一院一品牌一示范一特色建设思路,梳理并总结本单位党建活动开展情况,讲好本单位“党建文化故事”,凝练提升和开展好本单位党建品牌建设,争创全国第二批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

(三)加强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

1.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武汉纺织大学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精神实施方案》要求,既要整体把握、全面系统,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以“十个深刻领会”为基础,在“六个聚焦”上下功夫。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强化问题意识、树立问题导向,着力提高党性修养和干事创业本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行动自觉。

2.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坚持将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作为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引导广大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党规、贯彻党章党规、维护党章党规,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六模范”、“四有”好老师,在“本科教育质量年”和“博士点立项建设攻坚关键年”切实发挥引领和带头作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学习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深刻领会加强请示报告工作的重要意义,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请示报告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3.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深刻认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出台的时代背景、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坚定政治信仰,坚持党的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自觉做到思想上认同组织、政治上依靠组织、工作上服从组织、感情上信赖组织,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落实本部门、本单位党的政治建设责任。

4.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等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研读《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全面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深刻认识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提出的要求和任务上来。

5.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理解把握条例制定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强把《条例》规定落到实处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突出党支部政治功能,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抓好“支部建设年”活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6.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该法律进行了修订。请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掌握,教师党员应先学先会,带动广大教师一起学法、知法、用法。

三、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根据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结合本支部的工作实际,与“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和教育部新时代党建“双创”(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等相结合,制定本支部上半年组织生活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加强指导和督促下属支部及时完善组织生活安排。2019年,“支部主题党日”时间确定为每个月第三周周四,若上级党委对“支部主题党日”有特别要求的,学校党委将另行通知。

(二)坚持组织生活制度,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各党支部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等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要求,通过专题党课、专题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形式,结合使用“学习强国”APP及其网站,发挥支部组织生活的政治功能、教育功能。严格组织生活纪律,保证活动时间,认真开展组织活动,做好相关工作记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所属支部组织生活计划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计划落实到位,抓出成效;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委员应参加所联系的党支部组织生活,指导支部开展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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