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纪委《关于2017年开展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总体方案》《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鄂纪文〔2017〕11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的通知》要求,近期,省委组织部督查组将到我校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督促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单位是否存在“不担当、不作为”方面的问题。
2.各单位“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开展情况。
3.各单位对省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专班、自查发现、举报受理的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二、督查方式
1.查阅资料。重点查阅领导对上级有关文件、会议要求的签批、落实情况。查看各单位有关“三重一大”决策会议记录和落实情况。对与民生关系比较密切的单位,还要查看近年来办理群众举报情况等。
2.核实台账。查看各单位问题清单、专项治理自查(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等台账,并与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和发现问题线索查处情况进行核对。
3.个别谈话。
三、有关要求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5月4日,学校已下发了《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zzb.wtu.edu.cn/info/1003/1136.htm),要求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并在5月28日前报送“一报告两表格”(即: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干部、教职工“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清单、专项治理自查情况统计表),并持续推进,在8月28日、10月12日前,分两次动态报送“两表格”。
请各单位于10月16日(周一)上午前,将“两表格”分“8月28日”、“10月12日”两个截止时间段,交给党委组织部(纸质版、电子版均须提交,后续陆续销号以及无新发现问题的也要“零报告”的台账管理)。没有提交“5月28日”有关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的单位,也要一并提交相关材料。
请各单位对照督查内容,做好自查及迎接重点督查准备工作。
党委组织部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