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在10月21日上午召开的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及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会上,组织部向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党群部门负责人发放了《关于近阶段党建工作任务的提示》,其中转发了中共湖北省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下发的《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学组发〔2016〕14号),当天下午,高校工委组织处针对该通知发出补充通知,一是“全面自查”对象时间提前半年,由“2014年6月份以来”改为“2014年1月份以来”;二是增加《发展党员对应<入党志愿书>编号登记表》(附表4);三是明确了附表分两次上报的时间,分别是10月25日和11月25日。
根据上述要求,请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及时更新信息,按照要求分别于10月25日,11月21日下午4:00前上报附件2、3、4(电子档发送至zzb@wtu.edu.cn,纸质档由本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后交至组织部—行政楼507),组织部汇总全校数据后上报高工委组织处。
另,组织部根据《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鄂学组发〔2016〕14号)附件1《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清单》要求,制作了方便操作和台账记录的表格(见后附附件1),也一起转发各单位,请参照执行。
特此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16年10月24日
附件:
1. 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重点内容清单
2. 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统计表
3. 发展党员工作专项检查发现主要问题汇总表
4. 发展党员对应《入党志愿书》编号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