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分党委(党总支)、各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做好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精神,经校党委研究决定,拟推荐以下优秀个人、先进基层组织作为省委高校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表彰对象。
优秀共产党员:崔 莉(化学与化工学院)
张 星(管理学院)
刘园美(机关党委)
优秀党务工作者:李正旺(经济学院)
刘 欣(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静宇(机关党委)
先进基层党组织:数学与计算机学院党委
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电气教师党支部
环境工程学院党委建环学生党支部
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6日—6月8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可向党委组织部反映。
党委组织部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