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
根据《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和安排,经个人报名、资格审核、聘期考核,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第一批组织任命的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已进入任职公示环节。现针对组织任命后的空岗选拔任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二级单位制定空岗选任方案报批
各二级单位与党委组织部沟通核定本单位空缺岗位职数,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在岗位职数限额内自定空岗选任职数,制定科级干部空缺岗位选拔任用方案(见附件1)于6月20日下午16点前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二、党委组织部公布空岗
党委组织部在审核汇总各二级单位空缺岗位选拔任用方案的基础上,于6月23日中午12点前统一公布科级干部空岗。
三、二级单位组织选拔
6月24日-27日,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采取组织选拔方式提出科级干部空岗建议人选。具体工作步骤如下:
1.个人报名。符合科级资格条件的人员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科级管理岗位报名审批表》(最多可报2个岗位)(附件3),经本人所在单位和申请岗位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本科生辅导员和研究生辅导员需分别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6月24日上午10点前将报名表交至申请岗位所在单位。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汇总本单位空岗报名情况,党委学生工作部汇总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空岗报名情况,于6月24日下午14点前交党委组织部。
2.资格审查。6月24日下午17点前党委组织部会同人事处、纪委综合室、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人员名单,并反馈给各二级单位。
3.民主推荐(6月25日-26日)。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根据科级干部任用条件,在规定的干部职数限额内,在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科级干部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审批;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团委根据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任用条件,在规定的干部职数限额内,与各二级院部共同组织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集体研究提出各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4.组织考察(6月27日)。
(1)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制定本单位空岗考察对象考察方案,组建考察工作小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按照科级干部任职条件和任职要求,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考察。
(2)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的考察,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团委协同,会同各二级院部组织实施。
(3)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本单位科级干部建议人选名单,并形成书面综合报告(附考察工作小组意见、考察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6月27日下午16点前报党委组织部。
四、党委组织部汇总统筹(6月28日)。党委组织部汇总并统筹协调,形成全校科级干部空缺岗位拟任人选建议方案。
五、研究决定(6月29日)。校党委常委会讨论确定拟任人选。
六、任前公示(6月30日-7月6日)。对拟任职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履行任职手续(7月7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履行相关任职手续。
八、报送选任纪实材料(7月10日前)。机关各职能部门、直附属单位、二级院(部)根据党委组织部要求和提供的模板梳理形成选任科级干部纪实材料,二级院(部)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选任的纪实材料由党委学生工作部牵头整理,交党委组织部审核合格后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模板。
附件:
1.二级单位科级干部空缺岗位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2.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纪实材料(模板)
党委组织部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