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在全校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励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开启建设“学术实力强、育人环境美、文化氛围浓、师生认可高、社会声誉好”的新时代“美好纺大”新征程作出更大贡献,学校党委决定,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结合《武汉纺织大学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方案》和“学术生态建设年”目标的实现,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简称“两优一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正式组织关系隶属学校党委的正式党员,重点向教学、科研、管理等一线党员倾斜;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具有3年以上党务工作经历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重点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鼓励院级党组织申报。具体名额如下:
优秀共产党员50名,其中,本科生17名、研究生5名、教职工28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30名;
先进基层党组织30个,其中,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6个,党支部24个。
二、评选推荐条件
参评对象应当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较强的先进性、广泛的代表性和较大的影响力,在本单位本部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更加坚定的为党的教育事业而奋斗。
2.带头政治自律。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决议决定。
3.带头争创佳绩。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带头履行教育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职责,无私奉献,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学校事业创造优秀业绩、作出重要贡献。学生党员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做出突出成绩,在学习、生活和工作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带头服务师生。主动联系服务师生群众,在学校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受到师生党员和群众公认。
5.带头弘扬正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优良师德师风,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1.理想信念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深入开展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活动,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政治素质过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在思想政治上讲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在行动实践上讲维护党中央权威、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
3.能力水平过硬。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在学习中夯实坚定理想信念的真理支撑,汲取提升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的精神滋养,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提高履职担当的能力和水平。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善于做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刻苦钻研党建业务,积极探索和推进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用明显,成绩突出。
4.履职尽责过硬。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
5.工作作风过硬。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党100周年主题活动。
1.作用发挥显著。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推动学校事业发展、服务师生成长成才中取得显著成效,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2.规章制度健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方面制度健全。
3.组织基础扎实。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基层党组织设置科学合理,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有序,高标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4.服务功能完善。建立健全联系、结对制度,党内关爱机制、服务群众机制完善。
5.党建特色鲜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在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特色化、品牌化上亮点突出。
6.条件保障有力。“党员之家”等活动阵地作用明显,党建经费得到有效落实。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将着重参考近两年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以及领导班子成员有无受处分情况。参评单位和个人在近年来应无任何“一票否决”情况,无查实的投诉、举报等。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在各二级党组织评选推荐本单位先进典型的基础上,按照学校党委分配的推荐名额申报校级先进(具体推荐名额见附件1)。具体程序如下:
1.评议推荐。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对照评选条件进行评议和研究,确定向上一级党组织推荐的名单。
2.组织推选。各二级党组织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在听取汇报、深入调研、相互评议、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基础上,评选产生本单位拟表彰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推荐上报校级候选单位和候选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两优一先”推荐汇总表》(附件2)、《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3)、《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表》(附件4)、《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5)以及2000字左右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于6月10日(周四)前将一式两份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党委组织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阳光校区行政楼507室,电子档发至zzb@wtu.edu.cn)。其中研究生优秀党员候选人《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附件3)单独报送至党委研工部,由党委研工部统筹组织差额评选后确定候选人名单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研工部联系人:熊维佳;联系方式:027-59367500;邮箱:532587007@QQ.com。
3.学校审批。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校级候选单位和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差额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在征求学校纪委综合室意见后,报党委常委会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由学校党委发文表彰。
4.表彰奖励。“七一”前,学校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和奖励。学校将对评选产生的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氛围。评选产生的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自行表彰和宣传。
四、有关要求
党内表彰是充分调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也是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推荐的过程变为培养典型、发现典型、学习典型和党员受教育的过程,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要把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同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进一步营造学习先进、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1.评选表彰工作要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以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2.评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工作一线党员倾斜;评选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注意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注意向党组织的基层支部倾斜。
3.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严格落实。要按照评选的条件和分配名额及时间安排,认真组织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评选推荐的提名和上报表格进行严格把关,按时上报,确保评选推荐的提名对象既充分体现先进性,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联系人:陈竹君
联系电话:7487
党委组织部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