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活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举措。按照省委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各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生活会主题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带领党员干部群众以奋发有为的精神推动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湖北落地见效。
二、把握重点要求
紧紧围绕主题,坚持统筹兼顾、有序衔接,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同时进行,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
(一)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适当方式,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职能职责,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同学习大会系列讲话和相关文件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结合起来。要通过学习,认真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提出的“五个牢牢把握”要求,紧密联系党的百年奋斗历程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新时代10年的伟大变革,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中国式现代化等重大问题的认识,深刻理解党的二十大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的战略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上来,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
普遍开展“四个谈心”活动:即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相互谈心,书记与每名党员相互谈心,支部委员之间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相互谈心。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支委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可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了解思想和工作学习情况。对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和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认真查摆突出问题
支委会联系工作实际,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提高政治能力、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深入查找剖析存在的问题。
党员联系工作学习实际,紧扣主题,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指示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守初心担使命要求,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客观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找出差距和不足。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党支部以党员大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按以下程序开展:
1.党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支委会开展主题教育、严格党员教育管理、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评议。对支委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2.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个人自评、党员互评依据党员检视问题情况开展。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点到具体人具体事,不能大而化之、不痛不痒,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3.支部讲评。党支部书记对支部党员逐一讲评,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4.上级点评。到会指导的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重点对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进行点评,并对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5.民主测评。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针对不同党员群体,分类提出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标准,评议项目的设置不宜太多、不宜繁琐。
6.客观公正作出评定。支委会要综合党员参加主题教育的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确定等次。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每名党员的评定结果要及时向本人反馈。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做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能评定“优秀”等次。因故无法参加会议的党员应提交个人总结材料。
流动党员一般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也可在流入地党组织参加,评议结果要向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通报。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基层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五)务实高效抓好问题整改
会后,党支部和党员根据组织生活会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和党员要进行逐条梳理,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时限,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不能马上整改的,纳入明年工作计划,确保抓实整改、抓出成效。
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要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向党员群众通报班子整改情况,党员报告兑现承诺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问题原地打转、党员群众不满意的,上级党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必要时采取组织措施。
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研究部署,做出具体安排,明确时间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要沉到一线,党员领导干部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下级党支部(不包括党员领导干部本人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派人列席所属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并进行点评。注重加强对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的指导,帮助他们采取简便灵活方式进行。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防止不触及思想、不解决问题,防止简单以测评票数评价党员。
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在2023年1月7日前召开。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及时提交《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支部考核情况报告表》(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至行政楼507,电子版发至zzb@wtu.edu.cn。
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党员自我评议表
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评议表
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处置不合格党员审批表
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2022年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报告表
附件5.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支部考核情况报告表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