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学校在阳光校区行政楼四楼会议室召开专职组织员聘任暨工作会。副校长唐敏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人,相关二级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新聘任组织员参加会议。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朱张军主持会议。
会上,朱张军宣读了学校专职组织员聘任通知,唐敏为新聘任组织员颁发聘书。
唐敏充分肯定9位同志积极响应学校党委号召担任专职组织员投入基层党建工作,并代表学校党委向全体组织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二级院部党委(党总支)书记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强调此次组织员聘任工作是学校党委坚持和完善组织员制度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党委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学校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体现,是提高学校党员发展质量和管理水平的现实需求,对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二是明确责任。提出组织员要进一步围绕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教育工作和党员管理工作三个重点,强化责任担当,起到把关、引导、督促、提升的作用,特别是要下大力气加强学生党建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高学生党员发展质量。三是要发扬优良作风。认真履职尽责,进一步加强理论知识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懂、弄通、做实;进一步加强组织员业务知识学习,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角色;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进一步发挥优势,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自身老党员、老党务工作者的经验优势,在学院党委领导下,更好的支持协助院部党委开展工作。
唐敏指出,相关职能部门、二级院部要支持组织员开展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建立工作日志制度,落实好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年度和聘期考核工作,同时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符合学校实际的组织员工作机制,更好发挥组织员队伍作用,为加强学校基层党建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下一步,学校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及相关二级院部党委(党总支)还将就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进行工作再分解、任务再细化,为学校组织员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和服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