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入了解和把握学校各基层党组织2021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坚持问题和实践导向,抓实抓牢基层党建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学校党委组建党建工作督导组拟于近期深入各二级单位,重点对院部党委(党总支)进行党建工作集中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督导检查对象
纺织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党委、化学与化工学院党委、环境工程学院党委、电子与电气工程学院党委、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党委、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数理科学学院党委、艺术与设计学院党委、服装学院党委、传媒学院党委、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党委、管理学院党委、会计学院党委、经济学院党委、外国语学院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体育部党总支、技术研究院党总支
三、督导检查内容
根据学校党委2021年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安排,对照学校年初印发的《2021年党的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要点》《2021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与思政工作责任清单》,突出年度应当完成的基层党建重点任务,制定《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见附件2),对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年度党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及监督责任情况,以及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情况等进行集中督导考评。
四、督导检查组组成
党建工作督导组成员由学校办公室(主体办)、纪委综合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保卫部、教师工作部分别抽调相关人员组成。
五、督导检查形式
督导不听取专题汇报,采取随机、抽样、核对、核实、核查等形式进行。
1.抽样。本次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一般每个单位抽查4个党支部,其中,2个教工党支部(1个行政支部、1个教师支部),2个学生党支部(有研究生的单位为1个研究生支部和1个本科学生支部)。
2. 核对、核实、核查。对照《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思想政治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等情况,从平时工作、专项工作和年终工作三个方面进行核对、核实、核查,相互印证,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的统一。通过听、看、谈、查、访等方式,了解相关项目的落实、质量和效果,核查核准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总结二级院部党建与思政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益做法,全面提升学校党建与思政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结果运用
(一)作为二级单位年度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作为本单位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本次督导检查结果将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考评工作的重要参考。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时间安排表
2.武汉纺织大学2021年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