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有关精神,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和省委教育工委要求,结合学校有关工作安排,现就各基层党组织2021年12月份“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关安排提示如下:
一、活动主题
突出学习重点,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党内生活,为高质量开好年底组织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
二、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至11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党的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习近平总书记就《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向全会作了说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党的百年历史、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结合起来,在深学细悟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的学习成果转化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持续抓好中心工作和事业发展重点任务,在笃行实干上见真章,坚决扛起时代使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2.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大创新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把《纲要》纳入学习计划,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校、建设法治纺大的生动实践。
3.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全党》。11月16日出版的第22期《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的重要文章《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文章强调,马克思主义科学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指明了人类寻求自身解放的道路,推进了人类文明进程。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党的灵魂和旗帜。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马克思主义鲜明地写在自己的旗帜上。我们党一路走来,无论是处于顺境还是逆境,从未动摇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一根本问题上,我们必须坚定不移,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
4.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工作任务总结交流。组织部于11月26日发布了关于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点任务的通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认真梳理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教师和党员学生“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师生困难事、烦心事,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利用本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及时进行评价总结,按照通知要求提交“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项目案例和项目清单,学校将于年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交流汇报,并将提交的案例材料编印成册,作为各单位“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性材料纳入成果交流。
5.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按照学校党委统一安排,各基层党支部需在12月底前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做好督促指导工作,组织生活会主题及相关工作要求待省委教育工委下发通知后再另行通知。
三、相关要求
1.突出主题。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立足岗位实际,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具体实践,奋力开启新时代“美好纺大”建设新征程。
2.严格程序。各支部按照通知要求,遵照既定议程环节,保证规定动作,严肃活动纪律,认真组织开展好党费收缴、政治教育、理论学习和交流讨论等内容。
3.强化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亲自指导所在支部按要求开展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认真策划,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活动全覆盖、有成效。
4.做好总结。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需及时总结此次主题党日活动的好做法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于12月27日(周一)下午16:00前报党委组织部邮箱zzb@wtu.edu.cn。
四、学习参考资料:
1.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http://cpc.people.com.cn/n1/2021/1111/c64387-32280050.html
2.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
http://cpc.people.com.cn/n1/2021/1117/c64387-32284363.html
3.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的说明
http://cpc.people.com.cn/n1/2021/1116/c64094-32284171.html
4.习近平:《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创新理论武装全党》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21/1115/c1001-32282753.html
党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