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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新时代党建工作标杆院部、样板支部及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陈竹君    时间:2021-03-16     浏览: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23号)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教党〔2018〕25号)精神,为推进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现就学校创建第三批新时代党建工作标杆院部、样板支部工作和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1.建设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培育为基、重在建设、典型引领、整体推进,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质量攻坚为动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推动事业发展为落脚点,严格对标看齐,勇于改革创新,努力争创先进,实现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建设任务。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批新时代党建工作标杆院部、样板支部和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工作,培育创建3-5个党建工作标杆院部(建设经费10000元/个/年),8-10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建设经费5000元/个/年),建设周期为2年;培育创建1-2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经费20000元/个/年),建设周期为3年。以点带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学校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推动党建工作质量全面创优全面提升。

二、基本条件

院部党组织一般至少成立5年,基层党支部一般至少成立3年。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建工作标杆院部。参加培育创建的院部党组织,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做到“五个到位”,所属基层党支部要普遍做到“七个有力”,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院部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优化院部运行机制,模范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院部党组织会议制度健全、执行有力,落实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提升师生思想政治工作质量,促进院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取得优异成绩。

(2)近五年来,院部党组织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所在院部师生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或先进典型;所在院部承担校级(含)以上党的工作创新项目或重大研究课题,并发挥推广示范效应;在高层次人才、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成效突出。

(3)近三年来,院部党组织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重大问题,未发生过重大稳定事端、安全事故和舆情事件。院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未出现违纪违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等问题,所在院部未出现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等突出问题。

(4)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争先”活动之标杆院部创建重点任务指南(院<部>党组织)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1)。

2.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参加培育创建的基层党支部,要按照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计划的实施意见规定,做到“七个有力”,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

(1)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支部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着力发挥政治引领、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团结凝聚师生、促进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突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针对性和亲和力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领域取得优异成绩。

(2)近三年来,党支部或党支部书记曾获得校级(含)以上党组织的表彰,或在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中连续获得“好”或相应等次;至少1名支部成员获评校级(含)以上优秀党员、师德典型等称号;在“双带头人”支部书记培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近三年来,党支部在党建和意识形态领域未出现过突出问题,未发生过影响安全稳定的重大事件;党支部成员及支部所在单位人员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细则精神、师德师风等问题。

(4)符合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争先”活动之样板支部创建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所列其他要求(见附件2)。

3.“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双带头人”工作室依托教学科研一线,成立3年(含)以上,由符合“双带头人”条件的教师党支部书记作为负责人主持开展工作。申请建立“双带头人”工作室应符合《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见附件3)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三批新时代党建工作标杆院部、样板支部

1.组织申报(2021年3月—2021年4月16日)。参与申报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创建条件,对党建工作基础、成功做法、特色经验等进行梳理和总结,统筹谋划建设周期和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新时代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活动申报书(见附件4),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严格审核把关,每个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限报1个党建工作标杆院部,党建工作样板支部不限定申报数量,以质量来评定是否立项。

2.申报认定(2021年4月下旬—2021年5月中旬)。学校党委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材料初审、专家评议、实地考察,并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网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3.创建达标(2021年5月—2022年4月)。入选的院部党组织和党支部(以下简称各建设单位)要按照重点任务指南要求,坚持软件建设和硬件建设相结合、统筹规划和分步实施相结合、整体提升和品牌塑造相结合,按计划、分步骤开展培育创建工作。建设期内,创建“党建标杆院部”,要着重围绕破除“中梗阻”现象、抓好党建重点任务落实等出成果;创建“党建样板支部”,要着重围绕严格“三会一课”、创新工作方法等出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成熟有效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优秀基层党建工作法、典型案例;(3)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有较大影响力的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高水平研究论文、专著;(6)经验推广示范、辐射带动成效等。

4.中期评估(2022年5月)。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建设单位应于2022年3月底前,提交中期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学校党委组织进行考核评估,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有关建设成果将在学校网页上进行集中宣传展示,面向全校推广应用。

5.巩固验收(2022年6月—2023年4月)。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2023年2月前,学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3年1月前,提交工作总结报告、培育创建成果。相关成果原则上不能少于“四个一”:即,在体制机制、经验举措、方法办法上形成1套可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高质高效运作1个新媒体平台,制作1个示范点建设微视频,汇编1本示范点建设成果资料。学校党委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2023年5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二)第二批“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

1.组织申报(2021年3月—2021年4月16日)。参与申报的教师党支部“双带头人”工作室要对照建设任务,统筹谋划3年建设周期和各年度工作目标、实施计划、预期成果,编制经费预算,填写《武汉纺织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附件5),并准备支撑材料。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严格审核把关,“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不限定申报数量,以质量来评定是否立项。

2.申报认定(2021年4月下旬—2021年5月中旬)。学校党委按照“标准引领、专家评议、实地考察、组织统筹”的原则和程序,进行材料初审、专家评议、实地考察,并经党委会审议通过、网络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名单。

3.创建达标(2021年5月—2024年2月)。建设期内,各“双带头人”工作室重点围绕以下建设任务,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平台载体,创立典型示范,着力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1)抓好党建主责主业;(2)强化支部政治功能;(3)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4)促进学校事业发展;(5)抓好支部班子建设。

4.中期评估(每年5-6月)。学校党委以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培育创建工作管理考核。各“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每年要至少形成1—2项代表性成果,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1)教师党支部建设制度体系、机制办法;(2)教师党支部工作法、典型案例;(3)思想政治工作品牌、育人载体;(4)“双带头人”工作室宣传平台、网络阵地;(5)相关工作论文、专著等。同时,通过校内外开展理论宣讲、经验交流、案例展示、实践服务等方式推广建设经验,扩大成果覆盖面,发挥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示范带动效应,每年6月底前应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成果报告。学校党委组织进行考核评估,相关意见及时反馈建设单位。

5.巩固验收(2024年2月—2024年4月)。各建设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2024年2月前,学校党委对各建设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各建设单位应于2024年1月前,提交总结报告及成果汇编。学校党委组织专家组在审查总结报告、成果材料的基础上,采取听取专题汇报、实地考察验收等方式进行综合评定。2024年5月公布评定结果,评定达标的,予以结项,深化宣传推广;评定不达标的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四、组织领导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申报、推荐和建设工作,形成校、院部、党支部上下联动的创建工作格局。要把开展“对标争先”活动与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互促互进。要把“对标争先”建设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计划、纳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范围,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开展。要及时发掘、凝炼、宣传入选党组织的经验做法、培育成果、创建成效,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带动学校党建工作质量整体提升,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21年4月16日前,将“申报书”及申报支撑材料纸质版报送组织部(行政楼507室),电子版发送至zzb@wtu.edu.cn。

联系人:陈竹君,联系电话:59367487

 

附件:

1.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争先”活动之标杆院部创建重点任务指南(院<部>党组织)

2.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争先”活动之样板支部创建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

3.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4.新时代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活动申报书

5.武汉纺织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6日

 

  • 附件【附件2.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争先”活动之样板支部创建重点任务指南(基层党支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5.武汉纺织大学“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4.新时代高校党组织“对标争先”活动申报书.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新时代高校党建“对标争先”活动之标杆院部创建重点任务指南(院部党组织).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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