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依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实施办法》相关要求,现就举办第79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党员群众座谈会推荐、群团组织推优、各二级院部党委(党总支)批准参加培训的学生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时间
2021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集中培训,5月上旬统一进行结业考试;2021年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集中培训,11月下旬统一进行结业考试。
三、培训内容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由各分党校负责组织实施,结合院部实际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全年举办1-2期,每期确保不少于24个学时,包括集中授课、集中研读、交流讨论、实践教学和结业考试等环节。
(一)集中授课(共12学时)
集中开展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共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教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教育。
(二)集中研读
主要包含《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关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论述摘编》、《习近平用典》、《平易近人——习近平的语言力量》、《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
(三)交流研讨
此环节要求参训学员结合培训心得和学习实际,围绕 “当代大学生的使命”“如何理解爱国,你是如何爱国的”“我对党的认识”“我的入党动机”等主题进行集中研讨,也可结合所在院部实际情况,结合专业特点组织开展研讨。
(四)实践教学
包含劳动教育、向党员看齐和志愿服务。各分党校组织本单位学员开展一次义务劳动;向党员看齐方面,学员访问熟悉的一位教师党员或学生党员,学习他们在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等方面的实际表现和思想觉悟等实例,形成实践报告,报告要有具体事例和学员向党员看齐的具体行动计划。志愿服务方面,学员结合向党员看齐行动计划,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
(五)学员考核
培训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结业考试两个部分。其中课程学习占总评成绩的40%,交流研讨占总评成绩的10%,学习心得占总评成绩的10%。理论考试由各分党校从学校党校题库中选取试题组织开展,卷面分数为100分。考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总评成绩由以上四个环节加权得出,60分合格。
四、培训要求
(一)本期培训班由各分党校在学校党校和二级院部党委(党总支)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四统一、一示范”工作要求做好培训工作的管理与总结,积极探索推进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培训工作水平。
(二)各分党校于3月18日(周四)下午4:30前填写《第7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汇总表》(附件1),纸质材料盖分党委章报行政楼507办公室。培训结束后,各分党校完成学员成绩总评和结业资格审定工作,填写《第79期入党积极培训班学员登记表》(附件2)、连同授课教师课件,报校党校备案。同时将完成培训考核要求的学员报学校党校,由学校党校为合格学员统一颁发培训结业证书并评选优秀学员。以上表格电子版发组织部邮箱zzb@wtu.edu.cn,纸质版交行政楼507办公室。
联系人:王勇 电话:59367499
附件:1.《第7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课程汇总表》
2.《第7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登记表》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