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好教育部、省委关于“对标争先”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推进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学校党委开展了第二批新时代党建工作标杆院(系)、样板支部创建工作。经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专家评审、学校研究,培育了3个“党建工作标杆学院”、8个“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并对培育的“党建工作标杆学院”按照10000元/个/年、“党建工作样板支部”按照5000元/个/年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建设周期为2年;按照《教育部办公室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19号)文件精神,试点开展了1个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建设周期为三年。按照通知要求,学校将于6月中旬对相关党建“双创”项目培育创建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并根据检查情况给予后期建设经费支持。
一、中期检查对象
学校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对象(详见附件1)、“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详见附件2)。
二、中期检查方式
中期检查采取书面汇报形式,学校“党建工作标杆学院”、“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培育创建单位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第二批党建“双创”项目培育创建工作中期检查表》(附件3),于6月19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邮箱zzb@wtu.edu.cn,联系人:王勇 联系电话:59367499。
三、检查结果运用
各培育创建单位根据中期评估反馈意见,及时整改问题,推进任务开展,巩固建设成果,提升示范成效。中期检查合格的单位,继续拨付第二年度“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立项建设支持经费和第三年度“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支持经费;中期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视情决定是否继续予以经费支持。2021年9月底,党委组织部将对各培育创建单位开展项目验收工作。
四、其他说明
全国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创建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跟踪评估和年度考核,具体要求见《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开展新时代高校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跟踪调查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9〕25号),学校党委将根据教育部反馈的考核情况,给予相应的建设经费支持。
附件:
1.《关于公布学校第二批“党建工作标杆院系”、“党建工作样板支部”培育对象的通知》(武纺大组〔2019〕1号)
2.《关于试点建设“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通知》(武纺大组发〔2018〕2号)
3.《武汉纺织大学第二批党建“双创”项目培育创建工作中期检查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