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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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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6-09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是今年以来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学校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以及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发挥凝聚人心、鼓舞斗志、组织群众、宣传群众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立足本职、带头奉献、拼搏作为的先锋模范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巩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在全校弘扬正气,树立标杆,激发学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师生坚定信念、履职尽责、奋发有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实现学校“学科水平提升年”目标任务,为学校“申博”大考交出满意答卷。学校党委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师生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表彰名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范围为学校党委所属的各级基层党组织;师生优秀个人分为抗疫先锋、教职工优秀个人和学生优秀个人,评选范围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在校学生和离退休人员。具体名额如下:

先进基层党组织15个,其中,二级单位党组织5个,党支部10个;优秀个人100名;抗疫先锋10名(详见附件1)。

二、评选推荐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到位。推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压实防控责任,建立健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全面落实联防联控措施,动员组织本单位师生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在统筹疫情防控与推动学校事业发展中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2.思想政治舆论引导到位。按照学校疫情防控的统一部署,切实发挥好动员、组织和凝聚群众的职责,广泛深入宣传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措施,引导本单位师生正确理解、积极配合、科学参与疫情防控。疫情防控期间,师生未出现违反防控工作有关规定的问题。

3.服务师生关怀帮扶到位。对本单位疫情防控一线工作人员、老幼弱、医护人员家属等群体关心关爱,服务保障到位。被隔离人员的医疗救治、卫生管理、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帮扶工作落实到位。

4.推动疫情防控贡献突出。积极发挥党组织作用和师生专长服务疫情防控,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在学校或社会上取得良好反响。

(二)教职工优秀个人

1.带头参加疫情防控。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学校党委行政各项防控部署要求,带头严防严控,认真落实延期开学不停教、防控与各项中心工作两不误,有效开展线上教学、科研创新、心理疏导、困难学生帮扶等,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教育教学、科研创新、服务社会等做出突出贡献。

2.带头做好舆论引导。积极宣传科学防范知识和国家政策措施,不信谣、不传谣。主动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各项防控工作要求,加强对亲人、朋友、学生的管理和引导。

3.带头发扬奉献精神。急难险重时刻挺身而出、迎难而上。带头参与医疗救助、物资供应、校园门控值班、教职工家属区值班、志愿服务、下沉社区、储备隔离点建设等,主动承担党组织安排的各项工作,及时了解师生和身边群众的想法、诉求、困难和情绪,敢于担当、勇于作为、甘于奉献,得到党员群众肯定。

(三)学生优秀个人

1.信念坚定积极应对疫情。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积极参与所在党支部、团支部和班级在疫情期间的各项主题教育活动,树立战胜疫情的坚定信心,积极传播正能量。

2.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主动配合所在地村(社区)和学校的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及时准确报告个人健康状况,疫情期间,认真参与学校开展的各项线上教育教学活动,落实好自我防护、延期开学不停学等各项要求。

3.担当作为做好青年表率。主动参与村(社区)、学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带头传播社会正能量,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充分展现当代大学生的责任与担当。

(四)抗疫先锋

在教职工和学生优秀个人评选的基础上,对其中事迹特别突出、成效特别显著的先进典型代表,评定为抗疫先锋。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分校、院两级进行,在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评选表彰本单位先进典型的基础上,积极申报校级先进。具体程序如下:

1.组织推选。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按照有关条件和程序,在听取汇报、深入调研、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基础上,评选产生本单位拟表彰名单,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推荐上报校级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填写《武汉纺织大学疫情防控工作评选表彰推荐汇总表》(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表》(附件3)、《武汉纺织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教职工优秀个人评选推荐表》(附件4)、《武汉纺织大学疫情防控工作学生优秀个人评选推荐表》(附件5),于6月16日(周二)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发至zzb@wtu.edu.cn。

2.学校审批。党委组织部会同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校级候选集体和候选个人进行综合评定,评选产生拟表彰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由学校党委发文表彰。

3.表彰奖励。学校党委将对评选产生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评选产生的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作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评选产生的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各院级党组织自行表彰和宣传。

四、有关要求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坚持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使评选表彰过程成为激励先进、学习先进、凝聚人心的过程。

1.评选表彰工作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表现和成绩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结合日常工作表现和工作实绩,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特征、事迹突出的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2.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应注意向党组织的基层支部倾斜;评选推荐优秀个人,应注意向参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一线师生倾斜。

3.学校各级党组织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严格落实。要按照评选的条件和时间安排,认真组织评选推荐。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对评选推荐的提名和上报表格进行严格把关,按时上报,确保评选推荐的提名对象既充分体现先进性,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7499。

附件:

1.《武汉纺织大学疫情防控工作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表》

2.《武汉纺织大学疫情防控工作评选表彰推荐汇总表》

3.《武汉纺织大学疫情防控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表》

4.《武汉纺织大学疫情防控工作教职工优秀个人评选推荐表》

5.《武汉纺织大学疫情防控工作学生优秀个人评选推荐表》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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