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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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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13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2O16年度有关高校院部级单位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推进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就2016年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一步严密组织体系、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夯实基层党建基础,推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定于12月中旬全面启动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

二、实施范围

述职评议考核范围为全校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书记。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向学校党委进行书面述职,学校党委组织考核小组进行述职评议考核。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参照本通知要求,组织好所属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工作。

三、主要内容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重点围绕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提升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水平进行,突出解决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问题。内容主要包括以下4项:

1.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主要包括:亲自研究、部署、调研、落实党建和意识形态重点工作,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和为师生讲党课等情况;2016年度目标任务中的党建任务落实情况。

2.推动基层党委(党总支)落实党建重点任务情况。主要包括: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严肃规范开展“支部主题党日”, 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做好本单位发展党员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抓好基层党组织基本建设,特别是优化党支部设置,配齐配强党支部书记、实施“双带头人工程”和本单位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项检查、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发展党员专项检查、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未给予相应处理排查清理、党员信教专项检查、党费收缴工作专项检查“六个专项工作”等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3.推动本单位党建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事业科学发展取得的成效情况。

4.推动本单位党建规范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稳定方面工作的情况。

四、方法步骤

1.做好述前准备。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深入调研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广泛听取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师生党员、教职工代表等意见建议,全面梳理分析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实际成效,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为述职做好准备。要认真撰写述职报告,实事求是总结成绩、查找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力求做到全面详实、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特色鲜明;要坚持问题导向,讲清讲透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用实例、数据说话。述职报告要经分管(联系)校领导审阅。

学校党委将组织工作专班,通过随机调研、访谈师生、实地察看等方式,深入了解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为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打好基础。

2.从严从实述职评议。述职的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紧扣重点内容,把自己摆进去,讲清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注重用事实说话,见人见事见思想,防止虚空飘,防止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职情况,防止只讲党支部和党员的问题、不讲自身的问题。

3.严格考核并强化结果运用。根据述职评议、日常了解、督查检查等情况,对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评价意见要突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导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落实等情况,明确指出哪些做得好、哪些做得不好,还存在哪些问题,并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作出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与干部个人年终考核和所在单位党建工作考核结果挂钩。综合评价为“优秀”的,干部个人年度考核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评价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要进行约谈、限期整改,情况严重的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行问责。

4.抓好整改落实。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结合学校党委点评、师生评议和综合评价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学校党委要对照清单,定期督促检查,了解整改情况并及时进行通报,防止一述了之。

五、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把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为履行抓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摆上重要位置,周密安排部署,认真履职尽责,扎实有效推进,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要在向学校党委述职前,从严从实组织完成好所属党支部书记向基层党委(党总支)述职评议、党员向党支部述职评议等相关工作。

要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好做法、好经验,注重把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转化成工作制度,指导面上工作,推动书记议党建、管党建、抓党建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

六、其他事项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可以根据实际,结合本单位其他相关工作进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的述职评议报告应按照学校年终考核的相关通知要求,在本人提交的干部个人年终总结中体现,无需另外提交。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所属党支部的述职评议情况请于12月25日前将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wtu.edu.cn。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委员会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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